OFAC一纸文件,伊朗原油合法入美倒计时
OFAC一纸文件,伊朗原油合法入美倒计时
美国财政部于6月21日发布新规,将《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》等7部法规纳入通用许可范围,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。需要特别留意的是,该许可仅适用于文件中明确列出的制裁框架,其他未提及的制裁措施不受影响。对于伊朗原油、石化产品的供应商和出口商,以及依赖相关航线的国际航运企业而言,这条新闻无疑是近期最需关注的动态之一。
该文件的翻译件如下:
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
《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》,31 CFR第560部分;《俄罗斯有害外国活动制裁条例》,31 CFR第587部分;
乌克兰/俄罗斯相关制裁条例,31 CFR第589部分;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者制裁条例,31 CFR第544部分;
《伊朗金融制裁条例》,31 CFR第561部分;《伊朗经济领域及人权侵犯行为制裁条例》,31 CFR第562部分;
《全球恐怖主义制裁条例》(31 CFR第594部分);2018年8月6日第13846号行政命令(《关于重新实施针对伊朗的某些制裁》);2019年6月24日颁布的第13876号行政命令(针对伊朗实施制裁);
2020年1月10日第13902号行政命令(《针对伊朗其他领域实施制裁》);2020年9月21日第13949号行政命令(《冻结特定个人与伊朗常规武器活动相关的资产》)
通用许可协议 X
批准伊朗原油、石化产品及石油制品的生产、交付与销售,有效期至2026年8月21日。
(a) 除第(b)款和(c)款另有规定外,所有由上述主管机关禁止、且通常与伊朗原油、石化产品或石油制品的生产、销售、交付或卸载相关且必要的交易(包括涉及根据上述主管机关被扣押船舶的交易),均须在2026年8月21日美国东部夏令时间凌晨12:01之前完成授权。
第(a)款注1。对于此类原油、石化产品或石油产品的生产、销售、交付或卸载而言,通常属于必要且伴随发生的交易包括:为运输此类原油、石化产品或石油产品的船舶提供安全靠泊与锚泊服务;保障相关船舶船员的健康与安全;针对该船舶或储存中的原油、石化产品及石油产品开展紧急维修、环境治理或保护工作;以及船舶管理、人员配备、燃油补给、引航、注册登记、船旗变更、保险、分类鉴定及打捞等服务。受本通用许可证约束的伊朗原油(石化产品及石油产品),包括由《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》(31 CFR第560部分)、《伊朗金融制裁条例》(31 CFR第561部分)或《全球恐怖主义制裁条例》(31 CFR第594部分)所规管实体生产的产品。
见第(a)款注释2。本通用许可证授权的交易包括将伊朗来源的原油、石化产品及石油制品进口至美国,前提是此类进口通常与根据本通用许可证授权销售、交付或卸载上述原油、石化产品或石油制品相关且属必要。
(b) 根据(a)款授权,向伊朗、伊朗政府或任何被冻结个人支付的用于购买伊朗原产原油、石化产品或石油制品的资金款项,均可以美元计价的资金形式支付。
(c) 本通用许可不授权以下行为:
(1) 任何涉及位于或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、古巴共和国、乌克兰第14065号行政命令所界定的受保护地区、乌克兰第13685号行政命令所界定的克里米亚地区,或由上述人员拥有/控制或与其合资经营的任何实体;或
(2) 任何其他由其他行政命令或本通用许可证未提及的《美国联邦法规》第31编第五章任何部分所禁止的交易或活动。
总而言之,该许可的核心是同时放行船舶靠泊、加油、保险、船务管理、美元结算等配套服务,并允许伊朗原油及相关产品进口至美国,前提是上述交易属于许可范围内的必要附带行为。
需要强调的是,该文件属于通用许可(General License),系OFAC针对特定类别交易的批量豁免,无需逐笔申请,但绝非“全面解除制裁”。其适用边界严格限于许可明文列出的产品类别和交易类型,其他未提及的制裁框架(如针对伊朗金融、个人或实体的其他制裁措施)不受任何影响。
同时,该许可附带两项明确限制:第一,任何涉及朝鲜、古巴,或乌克兰总统行政命令所界定的特定地区(包括克里米亚及顿巴斯地区)的交易,即使内容表面符合许可范围,仍不被授权;第二,涉及其他行政命令或制裁条例的独立行为,须另行确认是否具备豁免资格,不可默认适用本许可。
后续应当关注的重点包括:该许可到期后是否延期或修订;豁免产品范围是否会进一步扩大或缩小;针对伊朗的其他制裁项目是否会同步作出调整。相关企业应立足自身业务,审慎评估合规风险,避免触犯该许可的红线。
